今天好運到爆炸,人家54321""一聲是100年萬歲!看到的是美麗的煙火,但我的""一聲是一台失控的車往我的車屁股追撞過來,使我也撞到前方車輛(我第二台,車體前面後面撞的不輕,好加在人沒怎樣),我在停紅燈,整個很莫名奇妙><下車察看原來是酒駕,之後警察來了,我跟警察說對方是酒駕,員警才補帶酒測器,當要進行酒測時,對方肇事者的舅舅趕到現場正要拿手機要給進行酒測的員警接聽(疑似關說),當時我有帶相機錄影,我說應該先酒測吧,此時員警也有看到我拿相機錄影,員警拒接手機說我們先酒測(我是相信即使我沒錄影,員警也會拒接),酒測值0.39已超過標準,員警告知肇事者依公共危險罪逮捕(實務說0.25~0.55間警察有裁量權是否要移送)。爾後到了警局製作筆錄,一名不知名的人士跟一個21的說:【人家有繳"會費"的,知道該怎麼處理吧!】當時我聽到霧煞煞什麼會費?!那什麼又叫做知道該怎麼處理?!原來那位舅舅是警察之友的會長,此時我火氣上升戰鬥力破百,100年第一天被撞就有夠衰了,還要搞關說粉飾太平!!那我也要準備搞大一點(雖然我只是市井小民,但虧有媒體跟網路),我們的筆錄做完,他還另作一份刑事筆錄,員警告知刑訴第95條之後,就開始製作詢問筆錄(有錄影錄音,不過只有一個員警製作,因人員不足),製作完畢後,感覺員警都是依法定程序處理,接著他舅舅有來跟我談賠償善後。00:50分發生,5:00走出警局累癱了...至於肇事者的後續刑事程序就不得而知了。原來加入警察之友需要繳會費,然後會有一張貼紙給你,可以貼在擋風玻璃上,傳言..若你違反一般交通道路條例都會通融不開罰單。幹!這樣不就達到間接行賄的效果,不論是否違法,都很難維持公平正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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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台灣女人的特色,也是獨有的美,可能就發生在你我身上,也可能你都沒有察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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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到「監獄」,一般社會大眾之普遍觀感均是充滿著陰暗、可怕等負面觀感,

而犯人卻常被謬誤地英雄化、都是被冤抑的,更甚而被形塑成每天受管教人員霸凌的弱勢族群;而管教人員卻都被形塑成會收黑錢、霸凌犯人的兇殘之人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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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上最毒分手歌 Pray For Yo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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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又是一則振奮人心的例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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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Sep 10 Fri 2010 00:41
  • 尋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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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吵的沸沸揚揚的性侵六歲女童案,

因高雄地院輕判3年2個月,引起社會大眾抨擊,違背道德情感及社會生活經驗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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